2022-06-10 16:27
来源:本站
中共陕西省委文明办 陕西省慈善协会
关于开展第四届“三秦善星”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
陕慈发〔2022〕20号
各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、韩城市文明办、慈善协(总)会:
为了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,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和《陕西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>办法》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弘扬慈善精神,宣传为我省慈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爱心企业、爱心人士、优秀慈善工作者和先进慈善组织等先进典型,鼓励、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,更好地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,助力乡村振兴,促进共同富裕,中共陕西省委文明办、陕西省慈善协会决定联合开展第四届“三秦善星”推选宣传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目的意义
通过推选宣传为我省慈善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、企业和个人,褒扬善行义举,培育先进典型,传播慈善文化,弘扬社会正气,引导社会公众崇德向善,激发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,促进陕西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二、推选范围
推选宣传活动将按照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原则,以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为推选时限,在此期间,凡在我省扶贫济困、安老抚孤、抗疫救灾、助学助医、慈善项目建设和实施、慈善文化教育、慈善文化传播、慈善理论研究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爱心企业、爱心人士、慈善工作者、慈善公益组织(单位)及慈善项目(慈善信托)均可参加。
三、推选设置及资格条件
第四届“三秦善星”共设置5类:三秦善星”(个人)、“三秦善星”(企业)、“三秦善星”(组织)、“三秦善星”(项目和慈善信托)、“三秦善星”(慈善工作者)。推选名额原则上为150个。
(一)“三秦善星”(个人)推选条件:对我省慈善公益事业贡献大,在我省慈善领域事迹突出、具有感召力、公信力、示范性,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企业家或个人。爱心企业家以捐赠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,依据个人捐赠款物数额(票据复印件),参考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年限、社会评价、慈善方式创新等情况。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0名。
本期限内,爱心企业家(人士)慈善公益捐赠总额达20万元以上,或捐赠价值30万元以上物资的个人。其中10个设区市各2名,杨凌、韩城各1名,省慈善协会8名。
(二)“三秦善星”(企业)推选条件:慈善捐款捐物数量较大的企业单位。主要依据企业捐赠款物数额(票据复印件),参考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年限、方式和效果,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推选。名额40个,其中西安、宝鸡、咸阳、渭南、榆林、延安、安康、汉中各3个,商洛、铜川各2个,杨凌、韩城各1个,省慈善协会10个。
1、遵纪守法,企业无不良社会记录,捐赠款物均为企业所有的合法财产。
2、本期限内,累计向公益慈善组织捐赠或慈善信托现金达200万元以上,物资达300万元以上,并且按协议约定完全落实到位。
3、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,组织员工坚持开展慈善志愿服务活动。
4、在我省公益慈善领域内公信力高、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企业。企业推选需按企业属性分别征求当地国资委、工商联等部门的意见。
(三)“三秦善星”(组织)推选条件:推选范围是各市(区)、县(区)慈善协(总)会,慈善公益组织和实施慈善文化教育项目的中小学校。名额30个,9市(区)慈善协会各推选2个、铜川推选1个县级慈善组织,杨凌、韩城由省慈善协会统筹掌握推选。省慈善协会9个,网络公益机构2个。
1、依法注册、机构完善、管理规范、人员健全、专业高效、运转正常。
2、筹募能力较强,线下、线上募集款物较多,项目实施好,慈善工作成绩突出,特别在慈善幸福家园工程建设及抗疫救灾等攻坚战中募集款物较多、贡献较大的慈善组织。
3、慈善文化进校园坚持“六个一”教育活动,慈善文化教育成效显著。
(四)“三秦善星”(项目和慈善信托)推选条件:由公益慈善组织、志愿服务团体等组织开展的救助对象明确,项目操作规范,社会效果显著,具有创新性、可推广的优秀公益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。项目实施中明显改善了受助群体生产、生活状况,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。名额20个,其中12市(区)各1个,省慈善协会8个。
(五)“三秦善星”( 慈善工作者)推选条件:在省、市、县慈善机构或其他慈善公益组织中爱岗敬业、开拓创新,致力于慈善组织专业化、规范化、透明化建设;主持或参与过社会效果显著、影响力较大的慈善公益项目;其行为曾产生过示范性的效果或具有标志性的意义;对我省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;积极探索慈善公益理论,发表产生过广泛社会影响的研究著作的优秀慈善理论工作者。积极参加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活动的慈善志愿者,在完善志愿服务机制、创新志愿服务项目,扩展志愿服务领域、提升志愿服务效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和影响力的个人。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,名额30名,其中10个设区市各推选2名,杨凌、韩城各1名,省慈善协会8名。
四、组织领导
为保证推选宣传工作的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特成立由主办单位领导、公益慈善名人、慈善工作者、慈善领域专家学者及新闻媒体等机构负责人组成的推选工作委员会(以下简称评委会),评委个人或其所代表的机构进入“三秦善星”推选名单的,实行“回避”制度。评委会下设办公室,负责推选的日常工作,办公室设在省慈善协会宣传部。
1、评委会主任:
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、省慈善协会会长 吴前进
2、评委会副主任:
省委文明办副主任 王战军
省慈善协会常务副会长 李荣杰
3、委员:
省慈善协会副会长张文亮、苏新泉、赵浩义、李和、强萃萍、陈华洲,部门负责人杜志强、戴士芳、严交运、齐彩萍、畅琴、王军利、徐宁博、黄晓东
4、评委会办公室:
主 任:省慈善协会副会长 赵浩义
副主任:省委文明办思想道德处处长 吴建兵
省慈善协会宣传部部长 畅琴
成 员:何邓、段荣、胡运森、陈咏梅、焦腾云、何雨芊
五、推选和评审
此次推选宣传活动分为申报(推选)、提名、拟推选名单、评审、公示等环节。
(一)“三秦善星”推选对象由各市、区慈善协(总)会、省慈善协会各部门及省内各主流新闻媒体推选产生。
1、各市、区慈善协(总)会按照属地原则接受县区慈善协会的推选,对推选对象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整理、审核,完成初选工作,确定拟推选名单,报送“三秦善星”评委会办公室。
市(区)慈善协(总)会负责推选县(市、区)慈善协会“三秦善星”(组织、慈善工作者),市、区本级“三秦善星”(组织、慈善工作者)由省慈善协会根据工作情况统筹推选。
2、省内各主流新闻媒体可直接向评委会办公室推选。
(二)“三秦善星”评委会办公室依据推选对象在慈善公益领域的贡献大小、社会影响等因素,确定建议提名名单,交由评委会进行审核,确定拟推选宣传名单。
(三)拟推选宣传名单将通过陕西文明网、陕西省慈善协会官网(www.sxscsxh.com)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经评委会最终审定。
具体申报推选要求如下:
1、推选对象须严格按照要求完成信息申报工作。在限期内将相关参评资料交所在市(区)慈善协(总)会,在陕从事慈善公益活动、实施慈善项目的省外企业及个人由省慈善协会或各市(区)慈善协(总)会向评委会办公室推选。
2、申报的企业、组织、个人、项目填报材料须真实有效,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选资格,4年内不得再行申报。推选者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,对其已获荣誉予以撤销。
六、推选公布
省慈善协会将在2022年9月5日“慈善之光”融媒体晚会上向第四届“三秦善星”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。
七、申报方式
请各推选单位登陆陕西省慈善协会官方网站,在网站公告栏目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相关申报资料,报至评委会办公室。相关电子文本2022年7月20日前发至陕西省慈善协会指定邮箱(sxscsxhwxb@126.com),逾期不予受理。
八、联系方式:
省慈善协会宣传部联系人:段荣、张蓓蕾、田美美
联系电话:029-87397753、87397723
通信地址:西安市西五路68号
附件:
中共陕西省委文明办
陕西省慈善协会
2022年6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