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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不断提高全省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同陕西省慈善协会商定,共同设立“陕西省公民道德建设基金”。
此基金为开放性基金,由甲乙双方发动社会爱心企业、人士众筹集成。基金定向用于“陕西好人”(助人为乐好人、见义勇为好人、诚实信用好人、敬业奉献好人、孝老爱亲好人)社会道德模范等方面的奖励及困难救助。